近日,副省长黄旭明在省林业厅报送的《关于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上作出批示,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省政府将对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开展督查工作。要求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研究解决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问题和林场电力保障问题。
2013年,我省正式列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改革力度,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到目前,列入改革试点的89个国有林场中,已有67个林场改革方案获得当地政府或编委审议通过,基本明确了林场公益性质定位。各地坚持以最大限度保障林场职工权益为原则,林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均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基本跟上当地同类事业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国有林场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国有森林资源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目前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总体稳步推进,但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推进缓慢。尚有22个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未获同级政府批复并报省林业厅备案,个别林场改革没有按要求到位。另外,由于国有林场地理位置偏僻,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债较多。2009年以来,省政府给予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以大力支持,林场面貌发生很大变化,但全省国有林场仍有不少林区不通路、不通电,大量危旧管护用房需要改建,林区职工基本饮用自流水,60%以上国有林场供电设施建设和维护未纳入当地电力部门管理。
下一步,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精神,一是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要求未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的市、县(市、区)倒排时间表,加快改革进度,特别是至今没有通过改革方案的22个国有林场,要求年底前必须出台改革方案。同时全面推进未列入试点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二是加快改善林场基础设施。积极争取把国有林场道路、供电、用水和管护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同等享受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扶持奖励政策,妥善解决历史债务问题,实现轻装上阵。三是加快发展,建设现代国有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基本到位后,林场负担减轻,加快发展成为林场主要工作任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省国有林场将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建立健全有利于现代国有林场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建设森林优质高效、资源持续利用、基础设施完善、社会保障有力、职工生活富裕的现代国有林场。(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保护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