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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珍珠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2015/2/3 11:09:00

买方:(交易代码)     (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     (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珍珠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于:

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入市协议》;

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 商品名称:珍珠

1.2 商品代码:HZZ

二、数量

2.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珍珠数量(单位:公斤):       

三、订货价格

3.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珍珠的净价(即不含税价)为       /公斤。

四、交收地点

4.1 本合同项下珍珠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珍珠交收仓库。

五、交收时间

5.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已经订立成功的珍珠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珍珠交收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5.2 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费。

六、交收质量标准

6.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收的珍珠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珍珠的现货交收。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781  珍珠分级

6.3 术语和定义

应符合GB/T 18781中术语和定义的有关规定。

6.3.1淡水养殖珍珠

淡水珍珠,在淡水中蚌类生物体内形成的养殖珍珠。

6.3.2珍珠统货

直接从育成珍珠蚌中剖珠、清洗、晾干后未经筛选的原珠。

6.4 质量要求

用于交收的珍珠标准品为淡水养殖珍珠统货。

6.4.1淡水珍珠统货质量要求

淡水珍珠质量因素及级别应符合引用标准GB/T 18781《珍珠分级》的规定,淡水珍珠统货质量指标具体要求如下:(以25公斤统货质量指标计)。

6.4.1.1颜色

淡水珍珠的颜色为自然色。

6.4.1.2大小

1 淡水珍珠统货大小指标要求

大小(mm)

≤5

6

7

8

9

10

11

≥12

比例

1.5%

6.5%

18%

28%

24%

14%

5.5%

2.5%

6.4.1.3质量因素及级别

符合GB/T 18781标准要求。

2 淡水珍珠统货质量因素及级别要求

质量因素

及级别

各级别比例

级别标准描述

A

0.55%

符合GB/T 18781标准,大小为5mm~12mm,形状为正圆(A1)、圆(A2)、近圆(A3),光泽为强(B)及极强(A),光洁度为微瑕(B)及无瑕(A)。符合珠宝级珍珠要求标准(A)

B

2.64%

符合GB/T 18781标准,大小为5mm~12mm,形状为短椭圆(B1)、长椭圆(B2),光泽为中(C),光洁度为小瑕(C)。符合珠宝级珍珠要求标准(B)

C

8.81%

符合GB/T 18781标准,大小为5mm~12mm,形状为高形(C1)、低形(C2),光泽为中(C),最小尺寸9mm以下的光洁度为小瑕(C),最小尺寸9mm(9mm)以上的光洁度为瑕疵(D)。符合珠宝级珍珠要求标准(C)

未达珠宝级

88.00%

符合GB/T 18781标准,质量达不到珠宝级珍珠A级、B级、C级要求标准

6.4.1.4考虑到珍珠统货价值主要集中在珠宝级珍珠A级、B级、C级的实际情况和质量检验的可操作性,本交收质量标准只对表2中的珠宝级珍珠A级、B级、C级进行检验。

6.4.1.5允许误差范围

淡水珍珠统货质量要求指标计量允许误差范围为±5%

6.4.2交收溢短

单次淡水珍珠统货实物交收溢短不超过±0.5%

磅差范围±0.5%

6.5 检验方法

6.5.1试验方法按照标准GB/T 18781的要求执行。

其中,淡水珍珠统货的大小表示方法:以被检样品能通过及不能通过的两筛之孔径规格表示被检样品的大小。例如:7.0mm~7.9mm,记为7mm

6.5.2检验规则

6.5.2.1抽样:在同批货物中,以包装袋为一件,按下列情况进行随机抽样:

——整批货物100件以下,抽样基数为1件;

——整批货物100~400件,抽样基数为2件;

——整批货物400件以上,抽样基数为3件。

6.5.2.2判定规则:珠宝级(A级、B级、C级)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

6.6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6.6.1标识

标识明示内容至少包括:商品名称、交易代码、净含量、规格、执行标准、入库时间、检验状态、检验员等。

6.6.2包装

包装单位25kg,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

6.6.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有棚盖。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6.6.4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透气的橱架上,仓库内应清洁、阴凉。

七、合同订金

7.1 为保障本合同顺利履行,本合同订立时,买卖双方应按照《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交付合同订金,合同订金为本合同总货款的20%

八、货款结算

8.1 本合同订立后,按照《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进行货款结算。

九、发票

9.1 买卖双方进行实物交收时,卖方根据《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珍珠现货交收细则(暂行)》规定,向买方开具相应发票。经买卖双方协商后,买方同意延期开具发票的情况除外。

十、违约责任

10.1 根据《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买方在本合同订立后,未能及时、足额向交易所交付货款的,买方即构成违约。

10.2 根据《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卖方交付的《注册仓单》对应货物重量不足的,卖方构成违约。

10.3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后,违约方应按照《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11.1 受地震、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11.2 因政策、法律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各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十二、合同的签署

12.1 买卖双方通过其租用的交易商位输入交易密码,登录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订立合同的当日,合同即行成立。

12.2 本合同对应的交易代码、交易时间及交易密码被视为买卖双方的电子签名。

十三、其他条款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同意按照《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13.2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或由交易所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未果的,可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3.3 本合同由交易所根据其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解释。

13.4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珍珠现货电子交易

补充协议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珍珠现货电子交易的买卖双方为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商,交易珍珠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珍珠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2)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珍珠现货电子交易注意事项;

3)其它合同文件。

二、根据《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及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买卖双方均知晓并一致同意,珍珠电子交易合同订立后,在规定交易时间内,合同一方无须征求对方同意,即可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三、买卖双方依据《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则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完成珍珠现货交易中的交易、交收、结算过程。

 

 

附件2: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珍珠现货电子交易

注意事项

 

一、珍珠商品代码HZZ

二、珍珠交易的最小交易单位为1公斤,交易的报价单位为元/公斤,最小变价单位为0.2/公斤。

三、珍珠交易手续费为电子交易合同成交金额的0.06%

四、珍珠的最小交收申报数量为25公斤,交收申报数量为25公斤的整数倍,交收手续费为2/公斤。

五、珍珠当日交收申报时间为15:30-16:00(北京时间)。

六、珍珠延期交收补偿费率为0.05%

七、买卖双方交易商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协议交收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可进行协议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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