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
1. 关于加入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的申请书(加盖公章)一份;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6.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6.公司章程(加盖公章)一份;
7. 交易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洽谈通知:
1.如申请单位符合授权服务机构成立条件,交易所将于收到申请资料五日内给予答复;
2.申请单位接到交易所的洽谈通知后,与交易所会员部预约洽谈时间;
3.洽谈具体内容:
申请单位详细介绍本单位基本情况、申请优势、业务开展方式;
交易所与申请单位业务交流,介绍交易所模式、制度。
授权服务机构预先核准通知:
1.交易所在接到申请材料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其审核结果;
2.申请单位在接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订有关授权服务机构的法律文件,并向交易所缴纳授权服务机构管理软件使用费;
3.申请单位在三个月内完成授权服务机构组织筹建工作;
4.申请单位筹建工作完成后,向交易所递交核准授权服务机构业务人员培训申请;
5.经审查,授权服务机构已具备开业条件的单位,对申请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申请单位颁发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铜牌,申请单位获得为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进行市场开发和交易商服务的资格。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合作申请表
可拨打4008-300-688索要《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合作申请表》